郑州绿城通学生卡详细说明及注意事项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绿城通卡的发行使用办法》制定,适用于所有持有绿城通学生证的用户。

第二条 绿城通学生证是绿城通个性化卡的一种,由一卡通公司和郑州市教育局联合发行。该卡整合了学生的教育信息,并可用于郑州市一卡通系统电子消费的一种非接触式智能卡,是一种电子储值钱包,具备普通和月票钱包功能。

绿城通学生证属于实名卡,无需进行年检,可挂失、可换卡、不计息,可按规定退卡内余额。

绿城通学生证质保期限为12个月,自办理之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 办卡范围

具有郑州市市区学籍的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的学生首张绿城通学生证均可免费办理。

第四条 绿城通学生证的办理

新生入学后,由各学校采集本校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完毕报送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再由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统一向一卡通公司提供学生卡制作信息,卡片制作完成后,由学校统一领取并进行发放。

第五条 绿城通学生证管理的有效期限及更新

(一)绿城通学生证的有效期限自办理之日起至高中毕业当年的7月份。

(二)绿城通学生证小学阶段不升级,小学升入初中、初中升入高中两个阶段进行外膜的更换和卡内信息的更新和升级。

(三)绿城通学生证的更新和升级由持卡人所在学校集中、统一交由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办理,具体更新时间视每所学校实际情况而定。

(四)未进行更新和升级的绿城通学生证则不得使用。

第六条 绿城通学生证的充值

绿城通学生证充值,可持卡到任意一家客服网点或代理网点(贴有绿城通标识的银行、移动公司及商户)进行充值。

第七条 绿城通学生证的使用

(一)绿城通学生证一人一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用或冒用。

(二)绿城通学生证分为普通储值钱包和公交月票钱包两种。普通储值钱包在公交、地铁上一卡通用。月票钱包仅限在公交车上使用。票制票价按公交公司、轨道公司公布标准为准。

(三)绿城通学生证具有普通储值钱包功能,持卡人可在绿城通卡特约商户进行消费,以一卡通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四)绿城通学生证含有学生各类信息,可用于学籍管理、考试、竞赛及查询等。

(五)绿城通学生证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有效身份证明,具有电子识别功能。

(六)绿城通学生证具备校园一卡通功能,(可在校内实现刷卡注册、图书借阅、考试管理和就餐管理等)。

(七)学生如因升学、转学等原因离开原学校的,其绿城通学生证在原校的所有应用功能失效。

(八)学生升学或转入新学校的,须将绿城通学生证带到新校刷卡注册后方能重新恢复使用;如到郑州市以外的城市学校就读,绿城通学生证的所有功能自动失效。

(九)使用绿城通学生证进行消费时,当刷卡设备提示失效或余额不足时,表示卡内的实际金额不足,持卡人须另行支付费用。

第八条 绿城通学生证的补办业务

(一)绿城通学生证丢失

1、绿城通学生证丢失可先应拔打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电话66963901,或绿城通客服电话89999016进行挂失。若拨打绿城通客服电话挂失,挂失后持卡人需电话通知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补办新卡。

2、学生自挂失当日起7个工作日后到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领取新卡,领取新卡后持有效证件及教育局开具的转值证明到绿城通指定网点办理转值业务,将旧卡余额转至新卡。

第九条 绿城通学生证的领取余额业务

(一)卡表面无损坏且芯片可读的或者卡表面损坏但芯片可读的,持卡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一卡通直营网点办理领取余额申请手续,退回卡内余额,卡片不回收。

(二)卡表面损坏且芯片不可读的,持卡人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领取余额申请手续。持卡人在7个工作日后持领取余额申请回执单到办理网点将卡内余额取回,卡片不回收。

第十条 绿城通学生证换卡业务

绿城通学生证无法使用时,持卡人可电话通知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换取新卡,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本人需携带绿城通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教育局领取新卡,郑州市学生证卡管理中心发放新卡时应一并向持卡人出具转值证明,同时将原故障卡收回。

持卡人领取新卡后,需携带有效证件和转值证明到一卡通公司直营网点办理新卡激活及旧卡余额转值手续。

第十一条 发卡单位的权利义务

(一)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发卡单位的授权,不得擅自修改绿城通学生卡的资料、结构及用途,否则发卡单位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该卡,不承认以该卡所进行的所有交易和余额,并保留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使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学生证或违反本条款有关规定的,发卡单位有权停用、没收或注销该卡。

(三) 除系统升级改造及网络、电力、气候或其它非正常因素外,发卡单位和运营商将努力确保绿城通卡收费系统能够持续运行。

(四)发卡单位对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和消费数据,严格保密,未获持卡人同意不得公开,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二条 绿城通学生证的保管

(一)绿城通学生证属实名制,一人一卡,仅限本人使用;发放后请妥善保管,不得借用或冒用,丢失后请及时挂失。

(二)平时应注意防水、防污、防高温、不要弯折打孔。

(三)应尽量避免与手机、银行卡等有磁性的物体接触。

(四)学生证相关问题或咨询,请拨打服务电话0371-66963901或访问郑州市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服务网站(http://xsgl.zzedu.net.cn/);涉及公交、地铁等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一卡通公司客服电话:0371-89999016或关注一卡通公司官网信息。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一卡通公司指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局指郑州市教育局。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3号实施。